原副標題:鄭州大學澄清用領域冷氣需交400元房租:冷氣是出租公司的,始終要收費項目
一般而言,幼兒園為了給小學生提供更為寬敞的歇息環境,會在小學生宿舍加裝冷氣或是電扇用于冬季的晨練,并依照相同情形繳交相同的服務費,其中交通費和學雜費每學年是一般來說的,而物業費則會依照相同小學生宿舍的用水情形可另行交費。但你能想到有的是幼兒園除了這些服務費,開冷氣還須要繳交出租費嗎?
近日,鄭州大學一小學生曝料稱,她們在付錢學雜費和1200元的交通費之后,來到屋子本想打開冷氣,卻發現沒有找到鼠標,于是就查問幼兒園的職員,她們則表示想用冷氣要辦理手續出租,須要交400元冷氣出租費和30元冷氣鼠標定金費。
聽到這種的回答,小學生們大吃一驚,并非已經沒上1200元的食宿服務費了嗎?怎么還要繳交冷氣出租費和鼠標采用服務費呢?這1200元里頭不包涵冷氣相關的采用服務費嗎?對此,該校的澄清是,冷氣是出租公司的,始終要收費項目。假如不采用,也能不出租。
同時,一位大二教員則表示,果真如此,400元的冷氣出租費,是以屋子小學生宿舍為單位一年的房租服務費,屋子核心成員能所花。假如不采用的話,也能不出租。對于這種殘花的規定很多政協為疑惑,假如說小學生在采用冷氣的時候,造成了用水,那么繳交物業費無可非議,畢竟是必然會造成的服務費,但繳交冷氣采用費就有點過份了吧?采用一下既不能損毀又不能造成耗用,又憑什么收費項目呢?
按照幼兒園的講法,冷氣并非幼兒園的,而是服務器端公司加裝的,這瞧瞧人更為理解不了了,學校里頭的教學設施、食宿設備不假如都是市政建設嗎?冷氣或是散熱器也假如是小學生宿舍是必需品啊?本該由幼兒園統一購買或是加裝,為什么要將這么重要的家用電器交予別人看管,并且原則上繳交服務費呢?服務器端公司和幼兒園在收費項目中又承擔著好不好的配角?該筆服務費是全部交予服務器端,還是幼兒園也會INS13ZD呢?
對此,服務器端公司工作人員則表示,這是公司與幼兒園的合作,已經存在多年。這些冷氣并非幼兒園采購,而是她們公司加裝的。每個屋子冷氣出租費和鼠標定金,加上一共430元,按一年進行收費項目,付費后就能到小學生宿舍管理處領取冷氣鼠標。若是小學生宿舍不須要冷氣,公司會安排員工上門拆走,以供別人采用。
從工作人員的澄清中不難看出,兩者的合作由來已久,而且似乎幼兒園在其中承擔著非常重要的配角,這種的結果讓人挺失望的,要知道幼兒園本是教書育人的地方,給小學生在學習和生活中提供方便是幼兒園最基本的職責,但作為雙一流院校的鄭州大學卻將此作為了一樁生意,明目張膽的繳交小學生的冷氣采用費,一年下來430元,三年大小學生活就是1200多元,足夠購買一個新的冷氣了。這還只是其中的一屆和一個小學生宿舍的小學生,那么所有小學生宿舍加起來的服務費讓人難以想象,又能買下多少臺冷氣?
幼兒園在為了牟利的同時,有沒有想過小學生們的處境,多出來400多元的服務費,不僅增加了她們的生活成本,而且還會造成更多的分歧,比如一個小學生宿舍4個人居住,每個人的家庭條件不盡相同,有的是生活條件好一些,不在這一點生活費,有些人則想省下這筆服務費,用于購買其他生活用品,由于意見不和又該如何處理?當開冷氣的時候沒交費的出去?還是只要一人想開,其別人就必須交錢?
總之,作為高校,假如多站在小學生的角度上想一想,什么樣的方式能夠減輕小學生的壓力,什么樣的教學方法對小學生有好處,而并非花費那么多時間在牟利上,否則在敗壞自身名譽的同時,也是對小學生的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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