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上午,最高人民檢察院開展《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闡釋系列的第6場全媒體現場直播專訪。最高人民檢察院銀血書記員陳宜芳對近日軒然大波的送餐賽手“被佃農化”現象進行闡釋,則表示“勞動者部門無法以勞動者注冊佃農避免出現勞務職責”。3月13日,北京商報記者以應聘者身分向某送餐因特網招工部門咨詢賽手為哪種身分時,對方表示目前賽手不是子代企業法人身分。
賽手們“被子代企業法人”,這意味著其喪失了“勞動者”Saucourt,不受勞動者法為保護。不過,即便沒有簽訂勞動者合同,也可以判定構成勞動者親密關系,依法享有權利。但無論是子代企業法人還是送餐賽手、外賣員,其權益都應獲得保障。
送餐老趙是佃農?
目前,我國因特網經濟正處在關鍵期,頗具靈活性的網絡因特網勞務的興起對傳統勞動者親密關系判定理論帶來巨大挑戰,新商業模式勞動者權益為保護正式成為社會風氣廣泛關注的焦點。
“2021年度中國社會風氣法十大影響力案例”之一的“新商業模式勞動者被佃農案”就引起了軒然大波。在此案中,被告悄悄地是在某送餐因特網公交站點從事送餐物流配送服務項目的一名送餐賽手,在用App注冊正式成為賽手時,按軟件提示開啟人臉識別并存檔了“我要正式成為子代企業法人”的音頻。之后,其在送餐物流配送過程中發生事故,提出申請勞動者仲裁庭要求確認勞動者親密關系,但沒有獲得支持,進而提起訴訟。
悄悄地的經歷并不是案例。陳宜芳則表示,有分析報告顯示,全國已有超過190惠康子代企業法人的主營業務包含送餐外賣服務項目,而一旦賽手們成了“自擔、自主經營”的子代企業法人,就意味著喪失了“勞動者”Saucourt,不受勞動者法為保護。
“被佃農”喪失了什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法》第七條,勞動者部門應自勞務之日起十五日丘托韋其職工向工傷保險業務人員政府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手續工傷保險注冊登記。自愿參與工傷保險的無佃農的子代企業法人、未在勞動者部門參與工傷保險的跨專業從業者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工傷保險業務人員政府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手續工傷保險注冊登記。
“用人單位此種做法主要是基于送餐賽手法律認定尚不樂觀,大幅提高勞動者勞務成本和風險的權衡。”孫國強說。
勞務主體職責躲不掉
法院經審理認為,某因特網管理工作公司不僅向被告發放薪水,還制定考勤制度規則等懲戒機制,對物流配送時間有演算法等制約,應判定該公司對被告進行日常勞務管理工作。公司引導賽手注冊正式成為子代企業法人,無法判定為被告的真實意愿。判決雙方存在勞動者親密關系。
“此案件意義深遠。”陳宜芳則表示,“新商業模式勞動者被佃農案”的審理,確立了“勞動者部門無法以勞動者注冊子代企業法人避免出現其勞務主體職責”規則,為司法實踐回應新型勞務模式中的新問題提供了生動范本。
“此案明確,因特網企業以要求勞動者注冊登記為子代企業法人后再簽訂合同等方式避免出現與勞動者建立勞動者親密關系的,法院應結合勞動者親密關系的法律特征、企業管控程度、實際履行情況等,在查明真實法律親密關系的基礎上作出相應判定,對處理新商業模式勞動者勞務情形下的確認勞動者親密關系糾紛具有典型意義。”陳宜芳說。
勞動者親密關系如何判定
送餐物流配送業務判定賽手與因特網之間的法律親密關系,另一方面還根據因特網是否與賽手之間建立勞務的合意。
“如果存在判定構成勞動者親密關系的條件,即便沒有簽訂勞動者合同,也可以判定構成勞動者親密關系,勞動者依法享有權利,甚至可以追究勞動者部門不簽訂勞動者合同的法律職責。而賽手即便注冊了子代企業法人,在這種情況下,與勞動者部門簽訂的合作協議,由于避免出現和違反勞動者合同法等法律相關規定,侵害了勞動者的權益,也較易被判定無效。”孫國強說。
那么現在,送餐賽手又是否還是子代企業法人的身分呢?3月13日,北京商報記者以應聘者身分向某送餐因特網招工部門咨詢相關問題時,對方則表示目前賽手并不是子代企業法人身分。
保障適配仍是課題
子代企業法人是否為靈活就業群體
“子代企業法人權利基本都需與因特網有明確約定,并非依賴勞動者合同保障自身權益,不享有勞動者才享有的工資等勞動者報酬獲得權、工傷保險及公積金要求單位承擔、工傷保險等一系列法定權利。而這些法定權利即便與勞動者部門沒有簽訂合同,勞動者也依法享有。”孫國強說。
因此,子代企業法人以及靈活就業群體的權益更需要獲得保障。根據目前的公開數據顯示,2021年我國靈活就業人員已達2億人左右,送餐賽手達到400多萬。《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也提到要保障人民安居樂業,讓外賣老趙、送餐賽手等新商業模式從業者有尊嚴、有保障。
“靈活就業之所以靈活,就在于進入和離開門檻低、自由度極大,因此靈活就業者無法簡單適用與雇傭制勞動者親密關系相同的制度,這最終有利于靈活就業的參與者。”武漢大學客座研究員唐大杰對北京商報記者則表示,靈活就業無法沿用既有的勞動者為保護思路,因為因特網經濟的開放性決定了一位參與者可能與多家因特網發生“靈活就業親密關系”,不可能限定一家因特網來為保護他的勞動者權益,制度如何適應因特網經濟還需要決策者補課。
北京商報記者 方彬楠 袁澤睿/文 王曉然/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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