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資本認繳制度與實繳制度的變更。
早在2014年之前,所有的公司都是注冊資本實繳制度的,那個時候注冊資本如果是一人有限公司的話出資最低10萬注冊資本起步,如果是幾個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是3萬元注冊資本起步的,那個時候的注冊資本是真正的資金,為什么呢?
例如:
1、公司進行股東股權轉讓,會按照占資本比例來進入稅務核稅,交完稅金才可以去市場監督部門進行公司股權變更。
2、公司每年一到年底的時候都需要注冊資本回流到基本戶里面,稅務部門會進行抽查,如果有注冊資本抽逃的話是很嚴重的罰款。
經過以上這些經歷的企業,都是一批真正的經過洗禮的企業。
而2014年3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企業注冊資本認繳制度之后發生了什么?
從此之后,注冊資本不需要實繳,很多公司的章程里面注冊資本是50年、100年到位,這種情況非常常見,而更多的企業他們希望自己的注冊資本變高變大是非常容易的,從而出現了很多注冊資本虛高的事件。注冊資本認繳制度的出現,讓大家以為注冊資本想填多少就可以填多少,反正100年到位又無所謂,于是收不住了。
注冊資本是一個什么概念,也就是通俗點企業的法定有限責任的注冊資本,意味著如果這個企業破產,那么當企業最高承擔的法定資本的責任上限。所以注冊資本高很明顯是不是很明智的。
企業注冊資本過高,稅務的風險也有之而來,注冊資本越大那么稅收部門對你的要求顯而易見,肯定是要跟同注冊資本的企業看起,如果你的業務不是很理想或者不是像注冊資本那么大的,稅務這塊就是難關一個。
注冊資本高的話,工商部門也會對更加關注,因為你是大企業了,時不時過來視察等等。
請問如果是你,你覺得多大才算注冊資本過高呢?歡迎留言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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