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開全部
法律分析:1、金額上一致,但是是兩個概念,注冊資本是工商管理的術語,是法律上對公司注冊的登記要求,而實收資本則是實際對企業的投入。2、具體時間上,兩者的金額不同,因為新公司法中注冊資金是采取認繳制,即約定時間的分期付款,注冊資本在一般公司注冊時可能小于實收資本。但一般情況下,繳納的注冊資金就是實收資本,也是如實登記。3、法律效力的不同,實收資本的注冊資本是政府對法人的核準行為,在企業進行了相關的行為之后;注冊資本則是對于企業的償還債務的能力、責任的一種認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六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八十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在發起人認購的股份繳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咨詢熱線
0755-86358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