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的制度是防火墻
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具有獨立的法律主體地位,對公司債務承擔全部財產責任;股東對公司承擔出資責任。
現(xiàn)代商業(yè)經濟促進了社會資源的有效配置,增強了社會福利,促進了社會發(fā)展。其中,有限責任公司的資本體系設計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由于企業(yè)家在尋找盈利機會時風險巨大,系統(tǒng)設計在公司商業(yè)風險與股東個人財產之間建立了隔墻,有效激發(fā)了商業(yè)風險,維護了交易安全。
世界各國通過的公司資本制度包括法定資本制度、授權資本制度、折衷資本制度等。2014年2月,中國開始改革公司注冊資本制度。國務院發(fā)布了《國務院關于印發(fā)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計劃的通知》(國家發(fā)展)〔2014〕7第二條第一款明確規(guī)定的號碼)實行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度股東對公司負責,股東對公司負責。上述規(guī)定于2014年3月1日正式實施。
認購出資加速到期帶來的風險
股東在公司成立時確認的認購出資理論上屬于公司財產。公司成立后,需要減少注冊資本(即減少認購出資額)的,必須通知債權人。債權人有異議的,可以要求公司立即償還債務或者提供擔保(《公司法》第十七十七條)。公司經營不善,不能償還到期債務。因破產原因不申請破產的,認購出資的股東喪失期限利益,認購出資加快到期。在執(zhí)行過程中,股東可以直接列為被執(zhí)行人,并要求其在認購出資額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九民紀要》第六條)。
公司注冊資本認購制度改革后,許多企業(yè)家將認購資本設定為數(shù)千萬甚至數(shù)億,使公司看起來強大。公司經營不善面臨破產清算或者無法償還到期債務的,認購出資加快到期,股東個人應當在認購出資額度內承擔連帶責任。
根據(jù)《公司法》的規(guī)定,股東可以依法投資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非貨幣性財產。其中,知識產權評估有很大的彈性空間。為了避免認購投資加速到期的風險,一些公司股東利用知識產權投資來彌補投資不足。
那么,這種改變出資方式以避免認繳出資不足的操作,能否幫助股東規(guī)避承擔連帶責任的風險呢?讓我們看看法院如何判決這種情況。
案例:公司債務發(fā)生后,股東能否避免在識產權出資后被執(zhí)行?
判決法院:江蘇省某法院的真實案件,本文對當事人進行了化名處理
裁判要點:
1.公司未如實填寫財產申報表或者自收到執(zhí)行通知之日起三日內故意遺漏財產的,視為公司不能支付到期債務。
2.公司未能支付到期債務,強制執(zhí)行程序終止,股東認購出資義務加快到期;
3.債權形成后,股東不得對抗已形成的債權。
案件的基本事實
20172008年8月,孫悟空與西方極樂公司因勞動關系發(fā)生爭議。孫悟空向法院起訴西方極樂公司,要求其支付賠償金674651.82元及利息。同年11月9日,法院作出蘇0282民初(2017)82XX民事判決命令西方極樂向孫悟空支付賠償金67.465182萬元及逾期付款利息3.116282自2016年10月1日起,萬元4.3489自2016年12月31日起,自2017年3月31日起,50萬元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西方極樂未在判決規(guī)定的期限內履行支付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延遲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孫悟空在西方極樂未履行有效法律文件規(guī)定的付款義務后,申請強制執(zhí)行。2018年6月12日,法院執(zhí)行了蘇028259XX-2201720月15日,法院將執(zhí)行通知書、財產報告令、財產申報表等法律文件郵寄給西方極樂公司,責令被執(zhí)行人按照有效法律文件確定的義務履行并如實申報財產,西方極樂公司未實際履行;已執(zhí)行的金額4.71萬元尚未到位63.727182萬元;由于西方極樂公司名下沒有可執(zhí)行的財產,申請人決定終止執(zhí)行程序。
此外,2016年1月13日,經西牛賀州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批準,西方極樂公司注冊資本1000萬元,股東為劉備、關羽、張飛,分別出資550萬元、350萬元、100萬元,出資方式均為貨幣,2050年12月31日出資。2017年1月15日、2月23日、5月19日、6月19日,劉備分別出資5萬元、5萬元、15萬元。3.7萬元,共計出資28.7萬元。2016年7月25日,關羽出資80萬元,2017年2月7日出資5萬元,累計出資85萬元。202020072007年7月9日,西方極樂公司修訂了公司章程中關于股東出資的相關規(guī)定,其中劉備以知識產權出資521.3萬元,貨幣出資28.7關羽以知識產權出資345萬元,貨幣出資5萬元,張飛以知識產權出資100萬元,均為2020年12月1日。同年7月13日,西方極樂公司向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辦理變更登記。
此外,西方極樂公司于2016年7月至9月獲得份專利證書,主要包括空調濾芯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在審判中,被告還提供了另一份庫存余額表,表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西方極樂共有2407個庫存汽車空調濾芯和5個測試箱(大)85.5193萬元。
法院判決
經審查,雙方爭議的主要焦點是:
1、西方極樂未能支付到期債務并強制終止執(zhí)行程序是否構成三名被告應加快西方極樂認購出資義務的到期?
原告孫悟空認為,西方極樂公司被法院強制執(zhí)行,執(zhí)行程序耗盡,仍無財產執(zhí)行,西方極樂公司無法償還到期債務,有破產原因,但未申請破產,符合股東投資義務和投資義務。被告關羽、劉備、張飛認為,西方極樂公司仍有財產執(zhí)行,不符合股東加速到期的投資義務。
因此,法院轉移了蘇0282(2017)59XX20172012年12月15日,執(zhí)行通知于17年12月15日郵寄給西方極樂公司,要求西方極樂公司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天內如實填寫財產申報表,申報財產狀況。但執(zhí)行文件中沒有三名被告在審理過程中提交的庫存余額表和專利證書。經與執(zhí)行案件經理核實,經理表示,西方極樂公司在執(zhí)行過程中未提交上述財產。
法院認為,在注冊資本認購制度下,股東依法享有期限利益,債權人要求未出資期限的股東對未出資期限內不能清償?shù)膫鶆粘袚a充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在公司作為被執(zhí)行人的案件中,人民法院沒有財產可以執(zhí)行,除非有破產原因,但沒有申請破產。在本案中,根據(jù)執(zhí)行裁定,可以確定西方極樂公司沒有財產可以執(zhí)行,有破產原因,但尚未進入破產程序,因此應認為股東認購投資加速到期條件已經實現(xiàn)。對于三名被告提出的財產線索,在執(zhí)行程序中明確要求西方極樂公司申報財產,但西方極樂公司未在法院規(guī)定的期限內履行申報義務,可能的財產不影響投資義務加速到期條件的辯護意見。
二、三被告能否認定知識產權變更的出資方式和期限已履行法定出資義務?
法院認為,公司章程中對出資期限和方式的約定應視為股東之間關于出資內容的協(xié)議,各方應遵守,不得隨意調整。在本案中,三名股東在審判過程中修改了公司章程,未經債權人同意,不得對抗已形成的債權。
綜上所述,西方極樂公司股東的投資義務加快到期條件已經實現(xiàn),現(xiàn)有股東應當在認購圍內承擔補充賠償責任。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三)如下:
江蘇西方極樂環(huán)保科技有限公司向孫悟空支付賠償金63.727182萬元及利息(以13.727182521.3補充清償責任在1萬元和100萬元范圍內承擔。
未在本判決規(guī)定的期限內履行支付義務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的規(guī)定,加倍延遲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律師解讀
從上述法院的判決可以看出,債權形成后,修改公司章程,改變投資方式的,不得對抗已形成的債權。公司產生債務風險后,用知識產權代替貨幣投資并不能完全幫助股東規(guī)避風險。因此,為防止股東個人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公司債務風險應有效隔離股東個人資產,限制注冊資本,建立股權結構,約定投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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